2024级研究生:
欢迎你进入河北大学学习深造! 全体研究生新生于9月4-5日报到,现将2024级博士、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报到
(一)一键报到
1.网上报到
网上报到流程: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河大学工”微信公众号,点击“悦服务”—“新生网上报到”模块,或登录河北大学迎新网(http://yx.hbu.cn/)→一键报到→填报个人信息→入学第一课→缴费服务→查看宿舍→预约报到。
河大学工
请于9月2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到程序,迎新系统于9月1日开启,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中的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hbu@+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需大写输入该字母(初始密码示例,如身份证号后六位为123456,则密码为:hbu@123456) 。请同学们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2.现场报到
到校后,再次进入迎新系统完成“定位打卡”,到所在宿舍办理入住,即完成所有报到程序。
易班是教育部指导和推广的集思想教育、教育教学、生活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校综合互动网络平台。我校易班运营平台可实现学生事务办理、个人教务查询、图书馆座位预约、校历查询、校园资讯、各类活动等多项功能。
注册易班: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易班”APP,使用手机号注册账号。校方认证:按照提示点击“马上去校方认证”,选择河北大学,正确填写姓名, 使用学号完成校方认证。(注意:同一个学号仅可绑定一个手机号,如需更换手机号,请在设置中点击“更换手机号”)
(二)全体研究生新生于9月4-5日报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以书面形式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一周,自报到之日起7天内未经请假无故不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硕士生准备纸质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更新有效期打印)并注明学号、专业;境外获得学历的,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获得相应学历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为博士生的新生,需携带硕士研究生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五)准备本人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照片10张备用。
(六)报到当天,保定站、保定东站及保定客运中心站均设有迎新接待站(8:00—18:00)。请需要接站的同学,于9月1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
(七)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地点为住宿所在校区,具体分布如下:
五四路校区(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院、宋史研究中心、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生态环境系、第六临床医学院
七一路校区(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管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二、学籍注册
学校对202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注册学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自报到之日起7天内未到校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的;
(二)未完成学费缴费,且未办理助学贷款或未办理暂缓缴费申请审批手续的;
(三)新生入学资格存在问题的;
(四)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
(五)已申请支教团等保留入学资格且获得批准的。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费用缴纳
(一)收费内容
1.学费标准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
收费专业 |
收费标准 (元/生、年) |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
各专业 |
10000 |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各专业 |
8000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工商管理硕士 |
18000 |
公共管理硕士 |
16500 |
其它专业 |
7000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
工商管理硕士 |
18000 |
公共管理硕士 |
18000 |
法律硕士 |
16000 |
土木水利硕士 |
10000 |
教育硕士 |
10000 |
金融硕士、农村发展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 |
16000 |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
音乐硕士 设计硕士 |
60000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05健康管理方向 |
48000 |
2.住宿费标准:800元、1200元/生/年。
3.体检费:100元/生。
4.注:教材费为本科生选缴项目,研究生不需缴纳。
(二)缴纳方式
需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网址:http://plat.hbu.cn/)缴纳上述费用,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中的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 hbu@+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需大写输入该字母(初始密码示例,如身份证号后六位为 123456,则密码为:hbu@123456)。缴费流程详见河北大学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hbu.edu.cn/),“业务流程”-“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流程(视习惯选择 pdf、word 格式文件)”。为保证广大同学顺利办理入学手续,及时完成学籍注册,请务必于 8 月 20 日前缴纳相关费用。
(三)现场自选缴费
公寓床上用品费不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缴纳,在新生报到现场自愿订购并缴费,全套床上用品费用共计446元,包括棉被、棉褥、三件套(床单、被套、枕套)、枕芯、硬质棉床垫、枕巾、蚊帐,其中床单、被套、枕巾各 2 件,全套用品已通过河北省纤维检验局合格检测。
四、住宿
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缴费平台上开通住宿费缴纳后,平台上显示住宿校区和个人宿舍号,新生到所住宿校区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手续,安放好行李后再到学院报到。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需住宿,可先在报到学院登记,相关信息汇总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视情况协调解决。
五、党、团关系及档案转接
自带个人档案和党、团员组织关系的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到后将档案和党、团员组织关系交各学院(中心)。具体可参照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4年待录取硕士研究生党团关系、档案转接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s://yjsy.hbu.edu.cn/info/1159/3378.htm)
六、户籍事项
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凡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河北省外新生须持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河北省新生须持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学校户籍工作部门办理(五四路校区北院临街楼2单元224室),由户籍工作部门开具《落户介绍信》后到辖区派出所进行落户。《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同时必须加盖公安部门的公章及户籍专用章。《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在报到之日起40天内交给学校,逾期不再接收。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予迁出。保定市区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关系。
七、一卡通及银行卡
学校统一为学生制作了校园卡,新生报到时到学院领取。校园卡是学生在校内“综合消费”和“身份识别”的重要介质,主要用于食堂、浴室、超市、图书馆、公寓等日常生活、学习场所。
学校合作银行将提前为新生制作一张银行储蓄卡,用于奖助学金发放、绑定校园卡等日常使用。新生报到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指定地点自愿确认后领取。
如不同意提前办理储蓄卡,请于本通知发布后五日内 填写下列表格,并发送电子邮件至:hbuxyykt@163.com,银行不再提前制卡。
八、体检
所有类别研究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9月5日,抽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地点:五四路校区河北大学校医院;七一路校区生活园区德新2号公寓校医院门诊部。
九、助学贷款
(一)新生如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按以下账户汇款,为及时、准确进行汇款确认及结算,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联系电话。
户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号:0409002009264039993
行号:102134009555
(二)已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在迎新系统中助学贷款版块准确填写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地、回执校验码(验证码)、学费金额、住宿费金额等相关信息。其中,已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河北省生源地信用社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将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或者信用社贷款回执校验码作为附件上传至迎新系统,学校将于10月10日前导出相关贷款信息完成回执录入并进行贷款系统处理;已申请办理其他贷款机构贷款的新生,如贷款机构要求将回执材料签字、盖章后反馈给贷款机构的,请将回执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至迎新系统,由研工部导出并审核盖章后再反馈给新生。
(三)河北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请相关同学开学报到时携带扶贫手册复印件,等待学校汇总信息并审核。其他省份考生请向当地咨询相关政策。
十、安全提醒
(一)报到途中及办理报到手续期间如需用钱,最好利用银行卡随用随取,尽量避免携带大量现金,以防被抢被盗。
(二)各种入学手续要由本人或家长直接办理,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将交费、存款或其它手续交付他人代办。
(三)拒绝一切陌生人借用您的手机、银行卡,防止以“求助”为名的诈骗行为,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处报告。
(四)谨防电信网络诈骗,做到“不轻信、不汇款、不透露、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以防不法分子欺骗您及家人。
(五)入学后尽快将学院和辅导员的联系方式告诉家长,以备家长在遇到不法分子谎言行骗时(如谎称学生急病、车祸等急需汇钱等)能够及时与校方核实。
(六)不购买上门推销的商品,不缴纳上门收取的各种名目的收费。遇有可疑人员应及时联系宿舍管理人员或向安全工作处报警。
(七)宿舍内不要留宿外来人员,更不要随便留宿身份不明的人。离开宿舍时必须锁闭门窗,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门和随手关窗的好习惯。
(八)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卷发棒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出现吸烟、明火和焚烧物品的行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九)贵重物品如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要注意妥善保管,橱柜钥匙随身携带。存折或银行卡应与身份证分开存放,谨防钱款被盗支。
(十)为有效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2024年秋学期开学后,不再为学生新购置电动自行车悬挂校园通行牌,请2024级新生不要购置电动自行车,可选择步行或骑自行车在校园通行。
(十一)学生组织与社团将在开学后统一开展招新工作,并且不会收取大家任何费用,请同学们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不要加入来路不明的迎新群,更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隐私以及与资金相关的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12-5079489
一键报到系统咨询电话:0312-5079443
学费缴纳咨询电话:0312-5079497
住宿费缴纳、后勤服务咨询电话:0312-5079569
户籍事项咨询电话:0312-5079517
校园卡中心咨询电话:0312-5079031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312-5079688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0312-5079543
安全工作处24小时报警电话:五四路校区 0312-5079345,七一路校区 0312-50731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暑假期间请参照各单位值班安排)
河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