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现对我校2026年待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定向信息予以公布。特别提醒:如考生需要修改、完善录取类别、定向单位信息,请于5月8日下午6点前向录取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更改。
根据《河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或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0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如有尚未寄出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请务必于5月8日前寄出(以寄出时间为准)。
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材料”中下载“河北大学接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填写“招收丙方为2026级XX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应与用人单位公章上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得简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待录取考生定向协议根据“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要求签订。
一经录取后,考生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学校将按照协议接收情况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新生入学后,签订好的三方定向协议中的两份将通过考生所属学院返给本人,再由本人交给定向单位。
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5079489,收件人:姜老师。定向协议不接收外单位人员上门送达及同城快递(推荐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请各位考生理解。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