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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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6-0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河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雄厚,建有一批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学校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国家杰青“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燕赵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优秀导师队伍;2支教师团队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设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涵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十二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2026直接攻博生及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已结束录取名单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本章程主要面向申请-考核制考生。

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40左右。招生计划包含招生的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以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联合培养专项”、“科研项目经费博士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等各类专项计划学校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招生专业详见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申请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6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6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五)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0451)的考生,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20269月1日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2.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对象是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招收对象是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申请人第一学年到校集中脱产学习。

(六)需符合招生学院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具体参见招生学院发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分网上报名与提交材料两个阶段。考生须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从主页右上方“博士网报”入口完成注册、报名及缴费;再按招生学院实施细则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两个阶段均完成为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6188:00202622818:00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博士研究生报名费160元/人次。考生直接在网报系统中同步支付报名费。我校只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收取报名费。网上支付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报名费不予退返。

3.硕博连读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需支付考试报名费。

提交材料

考生需招生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非应届生“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

4.学士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其他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可作补充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

9.专家推荐信拟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招生学院可提出具体要求)

11.《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2.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参加考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视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专项计划

(一)我校2026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7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3人,仅限报考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4人,招生专业为法学、化学、生物学、临床医学,如果没有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可参照《河北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

(二)我校2026年拟招收“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4人,其中赤峰学院2人,新疆科技学院2人。按受援高校的申请需求落实专项计划。

(三)我校2026年拟招收“科研项目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5人,招生导师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予以备注。报名条件须符合本章程中的申请条件,相关要求按照《河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方案》(校政字〔2024〕30号)执行。

(四)我校2026年拟招收“河北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博士生联合培养”博士20人,面向100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等对各研究方向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录取的考生注册河北大学学籍,符合河北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条件后,授予河北大学博士学位。非定向考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河北大学。详细报名要求请参照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网站《河北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博士生联合培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网址:https://www.pkuph.edu.cn/jyjx_jxxw.html

四、考核流程

(一)招生专业初审。学院以招生专业为单位组成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构成。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确定通过学科初审的考生名单

(二)改选导师。为缓解招生导师报考生源不均衡的情况,在招生专业初审后、学院考核工作开始前,学院可根据招生导师的报考生源情况,以招生专业为单位,组织考生公开、自愿进行改选报考导师的工作。

(三)学院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考核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方面。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考核方式,具体要求参见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

五、录取

(一)录取程序

“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核算方式及录取流程依据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1.原则上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学院组织考生进行考核,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考生成绩。

3.研究生院对招生学院各环节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成绩进行复审,按照各专业选拔程序进行拟录取审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符合录取条件的拟录取考生,公示期10天。

(二)录取类别

考生报名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根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经确认的报考类别,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

录取类别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需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简写);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河北大学接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协议书需加盖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档案及人事关系等无需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时应选择定向就业类别。

(三)专项计划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除南疆高校教师计划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中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计划占比原则上不低于骨干计划招生计划数的60%。我校将结合考生报名和招生专业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8年。

七、学费及奖助办法

我校所有类别、所有专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奖学金、助学金等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生工作”专栏。

八、校区和住宿

我校办学地点在河北省保定市,包括五四路校区、七一路校区和裕华路校区。博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

九、其他

河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不出售参考书。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本招生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河北省相关文件为准,招生章程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75

单位名称:河北大学

联系部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电话:0312-5079489

纪委监督电话:0312-5079650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