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学籍管理 >> 正文

关于为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为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新华社河北分社《河北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拍摄计划》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拍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11月26日(周三)上午8:30至11:30

二、采集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近期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三、采集对象:所有于2015年正常毕业的或因休学等原因推迟到2015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特别说明:图像信息采集拍摄的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2015届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图像采集,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工作的,学院不再组织补照工作,未参加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同学须本人与新华社河北分社图片采集中心联系补照事宜。联系电话:0311-85872474。

四、收 费:每人15元。

五、重点补充说明:

1、本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采用“数据库+身份证识别系统”模式,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同学必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请提前到派出所补办,准确提供本人学号、专业、姓名。2015年不能毕业的,不必参加图像采集。

2、各学院(中心)请及时通知本学院(中心)2015届毕业研究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参加图像信息采集。

3各学院(中心)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参加拍摄的毕业生名单纸质版报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见附件:同一专业,请按学号先后顺序排列),同时缴纳参加图像采集研究生同学的图像信息采集费。

附件:参加图像采集名单.xls


研究生院

20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