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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春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各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1-2022学年春学期教学安排,2月2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现将开学初教学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

1、研究生课程自第1教学周根据各专业学期课表上课。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教学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自行安排。

3、按一级学科招生二级学科培养的研究生,请在各学院科研秘书的指导下,结合专业课表与方向课表上课。

4、为维护课表的严肃性,原则上既定课程不予以调停课。因教师确实因个人身体疾病等原因要求调课的,需在开课第二周申请办理调停课手续。

5、教师或学生因身处疫区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开展教学活动的,须及时报告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要及时做出调整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1) 教师调整方案

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及时启动工作预案,更换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

(2) 学生调整方案

任课教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定期进行辅导答疑;学生参与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自学,按时完成教师规定的学习任务。

二、成绩登统

任课教师于318日前完成2021-2022学年秋学期课程成绩登统工作。

三、学籍注册

各级各类研究生于318日前在研究生教务系统完成学籍注册,完成注册后,在所在学院加盖研究生证注册专用章。

 

附件12021-2022学年春学期分专业和分方向课表.rar

附件22021-2022校历.pdf


 

研究生院

  202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