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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保证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研究生教学工作平稳进行,现就2020-2021学年春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安排

31日,研究生理论课课程教学按既定研究生课表在网络平台开展,实验、实践、实训类课程暂缓授课。待学生返校后全面恢复线下教学,做好线上线下的教学衔接。

1、教学单位的工作任务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通知调整教学安排,积极组织教师结合专业特点调整课程教学模式,提前做好在线理论课程教学的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参与网络教学,搭建研究生与任课教师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同时制定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2020-2021学年春学期开学前各项教学任务落实到位,保证31日各个课堂按时开课。

2、任课教师的工作任务及要求

227日前,教师应按自建课堂+直播混合式教学的要求提前熟悉相关平台软件,参加相关平台使用说明的学习,根据软件要求完成新建课堂、组建教学团队、整理课程教学大纲、教学PPT、练习题/作业题、电子教案、参考文献等工作,为在线教学做好准备工作。

可利用超星泛雅/博雅(学习通)、中国大学 MOOC (爱课程)、学堂在线(雨课堂)、腾讯会议等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同时利用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为每个课堂组建一个教学群,任课教师可在群里发布学习资料、布置作业,按课表要求组织网络直播授课,引导学生开展预习、自学、讨论、答疑等活动。教师应合理设置在线学习时长、课堂互动内容,充分调动学生的在线学习热情,综合考察学生的在线学习成效。

3、研究生的学习任务及要求

各层次研究生应及时关注学校、学院有关教学安排的通知,了解各课堂的教学方式,提前熟悉相关软件的应用,如任课教师选择超星平台学习通进行网络教学,可下载《超星平台学生使用手册-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版》进行学习、操作。特别注意:相同课程不同课堂的情况以课序号区分,具体课程详细信息见附件的各专业课表。

实行线上教学期间,根据教学安排和课表要求按时参加在线教学活动,积极参与在线教学互动,认真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各项教学任务。无故不参加在线学习的视为旷课计入平时成绩。

需参与课程重修的研究生,线上教学期间需向开课单位或任课教师咨询网络授课方式,先行上课待正式开学后再办理重修手续。

4、师生无法返校的应对措施

恢复线下教学后,教师或学生因身处疫区等特殊情况仍然无法按时返回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须及时报告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要及时做出调整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1)教师调整方案

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及时启动工作预案,更换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继续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在线教学。

2)学生调整方案

任课教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定期进行辅导答疑。学生参与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自学,按时完成教师规定的学习任务。

二、教学质量监控

1、恢复线下教学前,各开课单位需每天上午10:00前报送前一天的教学情况,填写《研究生线上教学日报工作表》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电子邮箱:yjspyk@hbu.cn

2、研究生院及各开课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对线上教学活动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保障线上课堂教学质量。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教学属于正规的教学手段,网络教学的学时作为教学计划的一部分计入课程总学时。

2、网络教学平台的授课环节需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加强风险防控,尤其注意上网材料版权、意识形态安全、个人隐私安全等问题。

3、原则上线上教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办理调停课手续。

4如疫情发生变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2021224

附件:

1.超星平台教师使用手册-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版.pdf

2.2021-超星学习通建课四步走(河大研究生院版-教师用).pdf

3.2020-2021学年春学期研究生课表.rar

4.研究生线上教学日报工作表.xlsx

5.新建课堂注意事项.docx

6.关于河大本科老师在研究生院授课的注意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