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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校学生分批次、分时段返校报到。现将本学期有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一、教学安排

(一)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从第2周开始上课。

(二)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从第4周开始上课。

(三)如第20周不能完成教学任务,需提前安排补课。

二、入学教育

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到后,18-20日由所在学院开展入学教育,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新生入学教育所对应课程为《入学教育与学术规范》(课程号T0000105),该课程以“自学+讲座”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512月修订)。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

2、校规校纪

《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字〔20177号)。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研字〔201711号)。

《河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校研字〔201812号)。

3、学术规范

依据《河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1513号),各学院结合各自学科或专业特色组织资深教师进行专门讲座,详细阐述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学术不端的行为以及严重后果。

4、培养与学位

详细解读各专业培养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河北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介绍学科或专业特色、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要求。

5、新生入学需要掌握的涉及学习生活、科学研究的其他内容。

(二)各学院制定详细的新生入学教育实施计划,于20209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三)该课程以考查形式结课,各学院留存考核材料备查。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各学院应在新生报到后第二周完成成绩的统计工作,并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报送相关成绩,由培养科负责统一录入系统。

三、教学准备

(一)各教学单位做好开学报到及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知任课教师按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到岗授课。统计暂不返校师生名单及人数,对于未返校教师安排替换教师进行授课;对未返校学生,建议任课教师课后对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或将该课程调整为直播或录播授课。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方案。

(二)任课教师应备齐讲义、教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材、多媒体课件等教学基本材料,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教学规范授课。

四、教学检查

  研究生院将对开课第一周教学进行巡视检查督导。

                                            

附件1:各种规章制度http://graduate.hbu.cn/wjhb.jhtml

附件2:各种工作流程http://graduate.hbu.cn/fwzn.jhtml

附件3成绩补录模板.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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