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写审核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2023年上半年拟出版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要求
1. 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河北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教材“凡编必审”工作。
2. 贯彻落实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国教材〔2021〕2号)文件精神,在课程教材、教育教学等育人环节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
3. 严肃教材编写审核工作,规范教材编写工作程序,落实教材编写工作要求,保障教材编写质量。
二、工作程序
1.教材主编教师填写《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表》《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汇总表》,提供教材完整书稿。
2. 研究生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教材编写审核工作会议,对教材编写团队和教材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教材知识性、科学性方面),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3. 未经审核和公示的教材(新编或修订)不得纳入学校教材选用和职称评审教材等审核范围。
三、材料上报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将审核和公示通过的《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汇总表》《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表》和教材书稿全文,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所有材料PDF扫描件于12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发送邮件至yjspyk@hbu.cn,纸质版材料报研究生院(逸夫研究生楼404室)备案存档(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教材书稿装入档案袋并注明教材信息)。
注:如教材同时适用于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相关材料可按照教务处通知报送教务处即可,无需再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邓泽超,联系电话:5079490。
附件:
1. 【XX单位】2023年上半年拟出版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汇总表
2. 《XX教材》河北大学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