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研究生:
2021年5月,学校对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公共外语课和专业课内容及科目都做了较大调整,对于2020-2021学年春学期及以前考核不合格的公共课,研究生院将统一采取补考的形式进行考核。
2020-2021学年春学期及以前专业课成绩考核不合格的,各教学单位可参照公共课的模式自行组织补考。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公共课补考拟安排在第7教学周进行,申请补考的研究生到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登记。各学院需在2023年9月28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后的《补考申请表》纸质盖章版交研究生院培养科(逸夫楼404),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k@hbu.cn。
专业课课程的补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补考成绩纸质盖章版于10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硕士公共课补考科目:
1、《学硕英语1》,考试,课程号:T0000003;
2、《学硕英语2》,考试,课程号:T0000004;
3、《专硕英语》, 考试,课程号:T0000005;
4、《学硕日语1》, 考试,课程号:T0000008;
5、《学硕日语2》, 考试,课程号:T0000009;
6、《专硕日语》, 考试,课程号:T0000010;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课程号: T0000001
博士公共课补考科目:
1、《博士英语1》,考试,课程号:T0000006;
2、《博士英语2》,考试,课程号:T0000007;
3、《博士生日语》(二外)1,考试,课程号:B9990016;
4、《博士生日语》(二外)2,考试,课程号:B9990017;
附件: 《补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