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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规则

发布日期:2024-1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按照考试通知中的课程号、课序号和考场安排参加考试。

二、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规定座位号就坐。

三、迟到2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准予交卷出场;未经监考教师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四、试卷、答题纸等由监考教师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一并收回,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考生在试卷、答题纸上填写姓名、学号等信息后再答卷。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得将已装订的试卷、答题纸拆开。

五、除考试所需文具和开卷考试所允许携带的工具书、参考书外,其他所有纸质材料和有存储、通讯、计算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一律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考试过程中需使用计算器的,开课单位需提前告知监考教师。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独立完成答卷;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准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考生应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解答处理,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考试过程中考生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等,如被他人抄袭,或在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时,应加以拒绝并向监考教师声明

七、考生不得找人代考,找人代考者和替他人考试者均属于严重作弊。

八、考生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收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研究生院

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