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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冀教研函〔20231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申报范围

研究生教改项目应符合国家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科学性、应用性。项目目标明确、论证充分、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本条件。

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办学思想的研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教学管理改革以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等。具体内容包含: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 研究生教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是研究生导师,其他人员申请须有两名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

2. 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两人,参研人员一般在6人以内,涉及全校综合性改革重大项目参研人员可适当增加。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3.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对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运用价值,能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4. 项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的作用;

5. 未结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案例库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教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6. 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经推荐评审立项后,原校级项目撤销。

7.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每位老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择2024年度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精品示范课程、案例库项目、精品教学案例库、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教改项目中的一种进行申报。

三、推荐程序及推荐指标

推荐评审按照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初评、学校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和环节。评审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形,将取消申报者的申报资格。

每个研究生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申报限额为1项,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向省教育厅限额推荐13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立项项目,计划资助经费2-4万元/项。

四、材料提交

1.项目申请人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和《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请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签字盖章,915下午18点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书和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五四路校区逸夫研究生楼404室),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k@hbu.edu.cn

联系人:邓泽超 安艳芬    联系电话:0312-5079490

附件:

1. 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 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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