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过程管理,根据《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政字〔2022〕8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2023年度立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2. 2023年度立项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2)
二、检查内容
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立项以来取得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重点围绕研究进度、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目标等进行总结梳理。
三、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交流汇总项目研究实际进展,结合项目开题报告书,认真撰写项目研究报告,并如实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见附件3、4)。
2. 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不受理结题申请。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方可获得学校后期经费资助。项目负责人应充分利用项目中期检查的机会,查找问题,对未完成的任务内容认真作好下一步工作计划,落实相关责任人,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研究工作。
四、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4月13日前,将项目研究报告、项目中期报告书及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逸夫研究生楼404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k@hbu.edu.cn。
联系人:邓泽超 安艳芬 电话:0312-5079490
附件1:2023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3: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省级)
附件4:河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校级)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