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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范围

凡已在我校采集过指纹信息、进行了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使用已注册的账号进行本次的“报名参加考试”工作。

二、考试科目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考试大纲见附件1。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按本项第(一)款执行,同卷考试;同时,须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仍按原申请领域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以上考试大纲有关内容,可于报名阶段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下载。

三、考试时间

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30-5:30

四、考试报名、审核、缴费工作

(一)信息平台将在2021年3月8日至3月24日期间开通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二)申请河北大学硕士学位的考生一般应在河北省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河北省以外的地方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河北大学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

(三)我校将在2020年3月29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本单位2021年全部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在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四)所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本次报考资格无效。

(五)考试前考生通过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附件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doc


附件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doc


附件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doc


 

 

 

         河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