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河北大学学位条例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河北大学2024年下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已完成审核,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各学院(中心)认真核对申请学位人员名单,请务必于2024年12月11日18:00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集中将核对结果反馈给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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