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课、案例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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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大学研究生示范课、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课程建设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环节的改革,稳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现开展2024年度河北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的评选工作。

一、立项数量

2024年度河北大学拟计划建设研究生示范课程不超20项、案例库不超20项,其中拟向河北省推荐省级立项研究生示范课程不超13项、案例库不超13项。

二、立项要求

1、申请人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和《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的相关要求填写《河北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2)和《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4)。

2、申请人在《申报书》中按照5000元预算填写经费使用明细。

3、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附件3《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4、未组织结项的2022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示范课、案例库项目仅限参与申报推荐省级立项评审,如被河北省教育厅资助立项,则按省级立项文件执行并使用经费,不再按校级项目执行。

5、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着“一人·一课,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往年已结项的研究生教学工程项目(含研究生示范课、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以及仍在建设中的省级教学工程项目(含研究生示范课、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和省级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课程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6、每位老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择2024年度教改项目、示范课、案例库等项目中的一种进行申报。

三、立项申报流程

1914日前,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做好申报工作的院系审核、推荐工作;

291517:00前各培养单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含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2、附件4)、汇总表纸质版(附件5、附件6)统一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科(逸夫楼404),同时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包含WORD版及PDF版)发送到yjszyxw@126.com。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各项目申报材料以“**学院(全称)+案例库(或示范课)+申报人姓名命名。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如涉及图像资料请粘贴在Word文档中另存为PDF版。申报材料纸质版要求硬纸封面、左侧装订。

3、校级立项评审将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排名公示,排名将作为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推荐项目的依据。

4、被推荐为2024年省级立项评审候选项目的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将于9月中下旬-10月初需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进行线上填报,具体填报方式另行通知。如经河北省教育厅资助立项,则按省级立项文件执行并使用经费,未被省级资助立项的项目根据校级立项文件执行。


联系人:杨老师,5079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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