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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第二批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评选的通知》(冀教研函〔2020〕6号)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评选工作。

一、参选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在建的各校级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有权参加推荐评选,原则上优先推荐在建的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已被评选为第一批省级示范性实践基地的实践基地不再参评。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河北大学推荐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参加第二批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评选工作。

三、推荐评选工作程序

1.10月12日前,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根据自身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申报。按《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第二批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评选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填写《河北省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通知附件),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2.10月12日-10月19日,研究生院组织对申报的实践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推荐评选。

3、10月20日-10月23日,研究生院对省级示范性实践基地拟推荐评选名单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河北省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白色硬皮封皮,左侧胶订;相关支撑材料一份,白色硬皮封皮,封皮标明“河北省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申报支撑材料”,左侧胶订。

2、申报材料电子版要求

本次申报需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PDF版电子文档,请将相关文件扫描为一个PDF版电子文档。

 

请各实践基地于10月12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科(逸夫楼404),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yjszyxw@126.com

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5079487。

 

关于第二批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评选的通知  冀教研函〔2020〕6号.zip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