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导师是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今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今年5月,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也印发了《河北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校党字[2018]14号,以下简称《细则》),《意见》和《细则》印发后,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明确和细化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为全面了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照《意见》和《细则》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并撰写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
2018年9月5日
附件1:
××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提纲)
一、本单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一)研究生导师队伍基本情况
(二)管理体系基本情况
(三)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二、本单位落实《意见》和《细则》情况
(一)贯彻落实《意见》和《细则》的具体举措
(二)根据《意见》和《细则》制定实施细则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介绍学院拟制定文件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内容)
(三)落实《意见》和《细则》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三、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建议
(一)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工作经验
(二)对进一步落实《意见》和《细则》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