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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中心):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校政字〔2014〕15号)、《河北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校政字〔2014〕1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院(中心)成立由院长(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组织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校内所有取得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且目前在岗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均应参加本次考核工作。

以下三类人员不参加本次考核:

1.按学校规定招收最后一届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再进行考核;

2.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参加年度考核,只进行周期考核;

3.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指导教师暂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考核每五年为一周期,每年考核前5年的教学与科研情况,要求满足《河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所列条件中的一项。本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期间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教学、科研条件的完成情况。

 2.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每三年为一周期,每次考核前3年的教学与科研情况,要求满足《河北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所列条件中的一项。本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期间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教学、科研条件的完成情况。

四、具体安排

 1. 2016年4月20日—4月30日

研究生导师填写《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或《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将考核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注:为减轻考核人员和审核部门工作量,凡上次考核中已提供的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的这次不再重复提交,只提交新获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院汇总。

 2. 2016年5月1日—5月10日

学院(中心)考核小组审查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考核登记表及佐证材料,并按照《河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和《河北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论文著作情况、科研教学获奖情况、指导研究生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核盖章,并将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

 3. 2016年5月10日—5月15日

(1)科学技术处负责审核自然科学类项目、学术成果及科研获奖情况;

(2)社会科学处负责审核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学术成果及科研获奖情况;

(3)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学类获奖情况;

(4)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负责审核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学位论文情况(含学位论文内审、外审等);

(5)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查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风学纪情况。

 4. 2016年5月15日—5月20日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汇总审核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导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及各学院(中心),作为下一年度招生和指导研究生的依据。考核合格的导师继续研究生指导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导师暂停招生或暂停分配新的研究生;考核优秀者优先招生。

六、注意事项

 1.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2.因本次考核为年度合格考核,凡是科研成果及获奖级别不符合考核级别要求的不要填写。

3.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除填写《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外,还应填写《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4.参加考核的科研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河北大学且为主持人、论文著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河北大学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教学科研获奖按照级别要求的有效名次填写。

5.为便于审核和统计,科研成果请按照时间先后有顺序填写。

6. 凡在材料填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资格。

7.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在公布考核结果起15日内,接受其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报送

各学院(中心)于5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提交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

1.加盖公章的本学院(中心)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情况汇总,内容包括:以学位授权点为单位,写清应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因故未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


2.以学位授权点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每人一套:填有本单位考核意见的纸质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及相关新增材料复印件;

3.考核情况汇总和考核表的电子版请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中以学位点为单位建立子文件夹,统一发送至:xueweiban2003@hbu.edu.cn

 

联系人:苏锐

联系电话:5079487

 

附件《河北大学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河北大学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河北大学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