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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函〔2020〕3号)精神,我校启动了项目申报工作,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共确定了省、校两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130项。

为保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按期完成并能取得实效,现对我校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2021年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立项项目。

2.检查程序

第一阶段:各学院自查(即日起~9月25日)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级别选填“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学院要认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组织相应的专家进行评审,须在“中期检查表”中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见附件,省级、校级项目需分开汇总)。

      第二阶段: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核,集中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将通知进行第一次经费报销(关注项目QQ群:815033511通知)。

3.检查内容及评审要求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对解决思路及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

评审结果分为四类:

Ø  优秀:有阶段性成果,论文已见刊且刊物水平较高、发明专利已公告或颁发专利证书、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已被采纳或应用。

Ø  良好:有阶段性成果,论文已被接收或见刊、专利已申报或公告、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已成文。

Ø  合格:项目论文、设计、实验已有实质性进展。

Ø  不合格:需要延期或撤项:科研活动无实质性进展。

4.上交材料要求:

1)《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需A4纸打印,左侧装订,第五项所列出的成果清单需附加佐证材料装订在表格最后,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专利的申请文件、科研报告(调查报告)的全文、科研实验的数据等,其中第一至六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第七项由指导教师填写,第八项由相关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填写。第九、十项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填写。

2) 《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

3) 省级创新资助项目不接受任何变更申请,校级创新资助项目名称以及负责人不予变更,如有变化需办理撤项;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填写《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报学院审核并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审批。

4) 各学院统一将以上纸质材料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素质拓展科,汇总表的电子版以“XX学院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中期筛选汇总表”命名发送至2488461601@qq.com。逾期视为项目自动放弃并作撤项处理。

二、项目结项时间及要求:

结项时间预计在2022年3、4月份进行,以具体通知为准(关注研究生院官网)。根据2021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立项要求,现将结项标准重申如下:

1、以论文结项的要求。博士发表的论文的级别不低于SSCI/SCIE/EI收录源刊或者中文学术一级期刊(中文学术一级期刊包括北大核心期刊所包含的专业期刊或C刊扩展版)一篇;硕士发表的论文应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结项论文不应少于一篇北大核心期刊或两篇以上一般论文。

所有论文需注明项目来源“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原则上该项目来源和项目编号在所发表的论文中应具备唯一性。

最少有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其中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且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

2、以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结项的要求。各类报告必须有县级市以上的政府(非政府部门)采纳意见或领导批示。

3、以发明专利、自主研发的新产品、自主开发的新技术等结项的要求。其中发明专利应以具有发明专利证书,新产品或新技术必须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项目合作单位的应用证明。各类专利应处于专利证书中公告的发布有效日期内且不欠缴年费。

4.专著。以专著结项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有完整的ISBN号和CIP号,且在封皮或扉页中注明项目来源和项目编号。

 

下载附件:

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填报表汇总.rar

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填报表汇总.rar

(注:项目负责人请选择对应表格下载填写,学院统计表需按校级、省级分开统计填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