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对我校河北省2023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预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3年度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2.2022年度办理延期手续的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1.到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
(2)《 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
a.合作单位应用证明;
b.发明专利或受理证明(理工类项目适用);
c.省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d.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证明);
e.发表论文全篇。博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 SSCI/SCIE/EI收录刊源和中文学术一级期刊上发表一篇与项 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若项目负责人有多篇成果论文,仅需提供最高等级论文1篇。所提供论文全篇包括:发表期刊封皮、目录及论文全文。
上述结题成果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起至项目结题时间止(未发表文章以录用时间为准)。
三、结题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此次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2023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延期期限不能超过毕业年限,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每次延期一年。
3.申请延期的2022年省级创新资助项目今年必须按照要求一并结题验收,不能完成结题的,相关学院和导师将被核减下一年度创新资助项目的数量和经费。
4.省级创新资助项目验收没有通过的,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一律左侧装订,注意保证表格的完整。装订顺序为《申请书》+《结题报告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上述纸质版(除《申请书》外)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各学院签字盖章后交送研工部。
2.结项材料电子版包括:
①《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与相关佐证材料的PDF版;
②《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
③《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
材料报送要求1中的所有纸质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项目号+负责人姓名”命名),以上3个文件做成一个压缩包发邮箱(以“项目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3.其中需要延期的项目,提交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院章)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
4.纸质版佐证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所有材料一经提交,一律不退还。佐证材料内容包括:发表的相关论文、录用证明,中文刊物的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各学院需在论文复印件中的期刊封面左上角标注刊物的等级),英文刊物需附论文全文以及检索证明;专利证书或者受理公告和申请材料;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全文以及被相关部门采用的批示或证明。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请于2024年5月15日17:30前,报送所有材料至本部北院逸夫楼204室(过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261392355@qq.com。(请材料齐全的毕业生将所有材料尽量在离校前上交完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