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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函﹝2024﹞9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即日起组织开展2025年“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计划资助“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100项(含省级立项数量)。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原则上为学校正式注册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主持往年“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在研或中止、撤销的研究生不能申报主持2025年度项目。

(三)一个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指导两个相同学历层次类型的项目,但可同时指导一个博士生项目和一个硕士生项目。近两年因故中止、撤销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申报。

(四)项目选题须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我校学科建设实际,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三、推荐程序

(一)7月16-9月4日,项目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系、中心)提交《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请书》。各学院(系、中心)对申请人资格及项目内容进行审查,组织项目初评,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确定拟推荐名单(优秀占比20%,良好占比30%,一般占比50%)。

(二)9月5日-9月25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校级项目立项名单,同时择优确定省级项目推荐名单,推荐为省级但未获立项的项目作为校级项目立项。

四、项目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项目执行期为1年,博士研究生项目执行期为2年,结题时间均不得超过毕业时间。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进行中期检查。

(二)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或“河北大学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三)结项成果形式应与立项申请书一致。结项成果要求:

1.以论文结项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一篇SSCI/SCIE/EI收录刊源或中文学术一级期刊,其中中文学术一级期刊包括所有C刊、C刊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硕士研究生也可凭不少于两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结项。所有学术论文应与项目紧密相关,项目负责人应为至少一篇符合结项要求的论文的第一作者。

2.以专著结项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有完整的ISBN号和CIP号,且在封皮或扉页中注明项目来源和项目编号。

3.以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结项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且各类报告必须以市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非部门)或厅级及以上部门的采纳意见或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作为结项依据。

4.以发明专利、自主研发的新产品、自主开发的新技术等结项的,其中发明专利以公告发布作为结项依据,新产品或新技术须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项目合作单位的应用证明作为结项依据。应处于专利证书或公告发布的有效日期内且不欠缴年费。

(四)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项目难以进行的,予以中止或撤销:

1.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担人或研究项目的;

3.组织管理不力的;

4.项目申请延期一次后仍不满足结题验收要求的。

中止或撤销的项目,经费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追回。

五、材料提交

(一)《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所有签字一律手签。Word电子版一份,以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院名称+博士/硕士+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例如:“01哲学10075河北大学化学学院硕士张三”。

(二)《2025年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拟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一份,A4纸打印,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Excel电子版一份,以xx学院推荐名单命名。

(三)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均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9月5日下午18:00点前统一提交纸质版报送至五四路校区主楼427,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学院+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例:xx学院创新资助项目,发送至邮箱:hbuygb@126.com。

联系人:胡博禹,联系电话:597113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