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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省级预结题验收、校级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对我校2024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预结题验收2024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结题验收范围

(一)2024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二)2023年办理延期的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一)到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年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
2、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
a.合作单位应用证明;
b.发明专利或受理证明(理工类项目适用);
c.省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d.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证明);
e.发表论文全篇。博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 SSCI/SCIE/EI收录刊源和中文学术一级期刊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所提供论文全篇包括:发表期刊封皮、目录及论文全文。
上述结题成果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起至项目结题时间止(未发表文章以录用时间为准)。

三、结题验收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此次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二)2024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延期期限不能超过毕业年限,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每次延期一年。
(三)申请延期的2023年创新资助项目今年必须按照要求一并结题验收,不能完成结题的,相关学院和导师将被核减下一年度创新资助项目的数量和经费。
4.验收没有通过的,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只需一份,提交后概不退还。相关佐证材料除必要为原件的批示或证明外,提交复印件即可。上报纸质材料包括:
(一) 年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律左侧装订,注意保证表格的完整。装订顺序为《报告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各类佐证材料复印件。(附件1需要导师签字,学院签字并盖章。承诺书需要导师和学院签字。以上材料需用夹子夹好
(二)各类佐证材料包括:发表的相关论文的录用证明以及复印件,其中:中文刊物的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各学院需在论文复印件中的期刊封面上角标注刊物的等级,英文刊物需附论文全文以及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或者受理公告和申请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公章。
(三)《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统计表(附件4由学院汇总并签字盖章,《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需导师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附件6需导师签字
(四)结项材料电子版包括:
1、《  年河北省/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pdf版)需以“项目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单独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省级/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
2、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需以“项目号+负责人姓名+相关材料”命名(单独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省级/校级项目相关材料);
3、《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统计表(附件4
以上材料一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并以学院全称命名打包文件。
、材料报送时间
以上所需上报材料请于20255月917:3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本部主楼4楼427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hbuhby@126.com。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申请项目延期。
联系电话:0312-597113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