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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年“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函﹝20261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即日起组织开展2027“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计划资助“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100项(含省级推荐项目30项)。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原则上为博士、硕士二年级在读学生。

(二)中止、撤销或有未结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新项目。

(三)一个指导教师可同时指导一个博士生项目和一个硕士生项目,但不能同时指导两个相同学历层次类型的项目。近两年因故中止、撤销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申报。

(四)项目选题须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我校学科建设实际,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三、推荐程序

429-521日,项目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系、中心)提交《河北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各学院(系、中心)对申请人资格及项目内容进行审查,组织项目初评,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四、项目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项目执行期为1年,博士研究生项目执行期为2年。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或“河北大学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结项成果形式应与立项申请书一致。结项成果要求:

1.以论文结项的,博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SSCI/SCIE/EI收录刊源和中文学术一级期刊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中文学术一级期刊包括所有C刊、C刊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硕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若项目负责人有多篇成果论文,仅需提供最高等级论文1篇。所提供论文全篇包括:发表期刊封皮、目录及论文全文。

2.以专著结项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有完整的ISBN号和CIP号,且在封皮或扉页中注明项目来源和项目编号。

3.以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结项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且各类报告必须以市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非部门)或厅级及以上部门的采纳意见或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作为结项依据。

4.以发明专利、自主研发的新产品、自主开发的新技术等结项的,其中发明专利以公告发布作为结项依据,新产品或新技术须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项目合作单位的应用证明作为结项依据。应处于专利证书或公告发布的有效日期内且不欠缴年费。

(四)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项目难以进行的,予以中止或撤销:

1.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担人或研究项目的;

3.组织管理不力的;

4.项目申请延期一次后仍不满足结题验收要求的。

五、材料提交

(一)《河北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及必要佐证材料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材料需提交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各一份

(二)《2027年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拟推荐名单》(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材料需提交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各一份。需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并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以xx学院推荐名单命名。

(三)以上材料5221200点前提交。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 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博士/硕士-学校名称-2027年创新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书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博士/硕士-学校名称-2027年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佐证材料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博士/硕士-学校名称-2027年创新资助项目-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hbuygb@126.com。联系电话:507968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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