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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大学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中心):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我校现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各基层单位(学院、中心)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申诉等工作。

具体评定要求: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的,不享受国家奖学金,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如有违法违纪的,撤消记录后方可申请;

3、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考勤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异,读研期间无补考和重修记录,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40%以内;

5、在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中,无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

6、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足额缴纳学费;

7、最长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4年,博士研究生为6年,可正常参评。超出最长修业年限者不允许参评。

三、奖励额度、指标及分配原则

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3万元。今年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是博士研究生15人、硕士研究生118人。

1、硕士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指标分配公式为:本单位硕士研究生人数÷学校硕士研究生总人数×118,四舍五入后剩余一个指标,分配给护理学院(公式中涉及人数为符合要求参评对象人数),详见附件1。

2、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基层单位对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评分标准

1、在满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前三项内容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申请条件第四项至第七项内容。

2、评分标准采用量化评分方式,原则如下: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学习成绩占比30%,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主持和参与课题、学术获奖等)占比70%。

3、科研成果评分由各基层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原则上学术型研究生应侧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能够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型研究生应侧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4、所提交的获奖成果只享受一学年此奖项的参评,不得重复使用。

5、根据量化评分原则,各基层单位按照排名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6、成果刊发(刊发或校样均可)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日

五、评审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

1、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经过初审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为了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质量,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和激励引导作用,评审工作可增加有助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竞赛、公开答辩等环节,实行差额评选,具体办法由各基层单位确定。

3、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基层单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进行审定,确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

1、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并对科研成果进行认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申请材料一经上报,将不再接受增加或更换。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各基层单位博士研究生初审合格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专家由博导组成)评审,产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六、时间要求

1、10月8日中午12点前,各基层单位完成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名、审核、汇总工作,将初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逸夫楼210),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yjsswglk@126.com。材料包括: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合格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博士申请表只填写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推荐意见;

(3)《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经学院审核盖章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和相应的原件。

2、10月16日下午6点前,各基层单位完成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名、初审、汇总、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办公地点及邮箱同上。材料包括:

(1)各基层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版);

(2)各基层单位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纸质版);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3、10月19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

4、10月23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获奖学生个人信息及银行账号,报送财务处审核发放奖金。

5、10月30日,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评审材料。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基层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工作,以便顺利完成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解释可咨询研究生事务管理科,联系电话:5079688。

河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河北大学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xls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合格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5: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