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现就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及评审程序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3年上级下达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数量为博士研究生17人,硕士研究生117人。
1.2023年我校符合国家奖学金参评要求的硕士研究生人数为9294人。经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名额按比例分配,基本计算方法为:本单位符合参评要求硕士研究生人数÷9294×117,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2.2023年我校符合国家奖学金参评要求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为471人,自然科学组及社会科学组名额分配方案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二、评审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经过初审,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
3.各基层单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妥善保管评审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参评条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成果是否重复使用,并对学习成绩、科研竞赛成果等级进行认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申请材料一经上报,将不再接受增加或更换;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基层单位博士研究生初审合格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得出科研竞赛成绩,结合学习成绩产生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将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妥善保管评审材料。
(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程序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汇总工作,提出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将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评审材料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三、时间要求
1.9月25日前,各基层单位完成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名、审核、汇总工作,将初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逸夫楼210),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yjsswglk@126.com。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仅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份),博士申请表只填写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推荐意见;
(2)《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要求学院认定学习成绩、科研竞赛成果等级)及经学院审核盖章的科研竞赛成果复印件和相应原件;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合格学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
2.10月12日前,各基层单位完成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名、初审、汇总、公示工作,将评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办公地点及邮箱同上。材料包括:
(1)各基层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仅纸质版);
(2)各基层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仅纸质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仅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份);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