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现就我校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名额及评审程序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符合参评要求学生人数(以下“人数”均指符合参评要求人数)为3471人,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人数为5818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人数为180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人数为290人。依据《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18〕11号),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二、评审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
3.各基层单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妥善保管评审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
1.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决议,符合参评要求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1)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本单位一年级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
(3)各基层单位一年级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妥善保管评审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
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各基层单位共同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1)有意愿并符合基本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成绩评定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四年级博士研究生(除直博生)提出申请的,另附《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
(2)各基层单位完成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思想品德成绩打分及材料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参评条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成果是否重复使用,并对学习成绩、科研竞赛成果等级进行认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申请材料一经上报,将不再接受增加或更换;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基层单位初审合格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得出科研竞赛成绩,结合学习成绩产生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将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妥善保管评审材料。
(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程序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的汇总工作,提出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时间要求
1.10月10日前,各基层单位完成本单位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报名、审核、汇总工作,将初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逸夫楼210),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yjsswglk@126.com。材料包括: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附件2,仅纸质版一份),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登记表只填写基本情况、科研成果、导师意见;
(2)《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要求学院认定学习成绩、科研竞赛成果等级)及经学院审核盖章的科研竞赛成果复印件;
(3)《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成绩评定表》(附件4,仅纸质版);
(4)《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附件5,仅纸质版,仅除直博生外的四年级博士研究生提交);
(5)《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合格学生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
2.10月20日前,各基层单位完成本单位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报名、初审、汇总、公示工作,将评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办公地点及邮箱同上。材料包括:
(1)各基层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仅纸质版);
(2)各基层单位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仅纸质版);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附件2,仅纸质版一份,包括硕士研究生和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电子版,包括硕士研究生和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