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18〕11号),现就我校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具体方案详见《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二、评审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单位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及等次。
3.各学院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
1.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符合参评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学院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本单位一年级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
(3)各学院一年级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
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共同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成绩评定表》,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四年级博士研究生(除直博生)提出申请的,另附《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
(2)各学院完成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思想品德成绩打分及材料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参评条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成果是否重复使用,并对学习成绩、科研竞赛成果等级进行认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初审合格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产生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在全校范围内对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程序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提出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材料提交
(一)二年级及以上博士评审材料
9月30日前,各学院将初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主楼428),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yjsswglk@126.com。材料包括: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附件2,仅纸质版一份),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只填写基本情况、科研成果、导师意见;
2.《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要求学院认定学习成绩、科研竞赛成果等级)及经学院审核盖章的科研竞赛成果复印件;
3.《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思想品德成绩评定表》(附件4,仅纸质版);
4.《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附件5,仅纸质版,仅除直博生外的四年级博士研究生提交);
5.《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合格学生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
(二)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研究生评审材料
10月21日前,各学院将评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材料包括:
1.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仅纸质版);
2.各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仅纸质版);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附件2,仅纸质版一份);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电子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依通知中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