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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补充安排如下:

、追加名额

按照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原来118追加至236,博士国家奖学金由原有16追加至3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追加名额见附件1。

二、评审程序

(一)硕士国家奖学金

1.11月4日-6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追加名额评审工作,确定硕士研究生初步获奖名单

2.11月7日-13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初步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3.11月14日中午12:00前,各培养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主楼42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yjsswglk@126.com。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份);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4.11月14日-15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的硕士研究生初步获奖名单进行审核,提交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5.11月15日-21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研究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博士国家奖学金

博士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完成,鉴于前期工作的延续性和评审时间的紧迫性,之前申报的材料、成绩依然有效,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如有同学补充申报,需满足以下分数,自然科学组总成绩达到53.98分以上,社会科学组总成绩达到43.65分以上。

材料上报要求:

11月5日18:00前,各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主楼42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yjsswglk@126.com。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份);

2)《博士研究生个人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学院需对认定学习成绩、科研竞赛成果等级进行认定打分);

3)经学院审核认定的科研成果的复印件,需加盖学院章;

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合格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尽快启动评审工作,结合9月13日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发的《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严谨开展此次评审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