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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完成我校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回执收集报送

请各学院于学生返校后尽快收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提醒学生受理证明上联交至学院,下联自行保管切勿丢失,同时受理证明上联右上角须准确填写本人学号、学费、贷款金额。如仅有短信回执码,请将短信内容截图用A4打印,并在右上角准确填写本人学号、学费、贷款金额。学院按本科生与研究生分类整理审核完毕后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分校区进行报送。

二、河北省农信社生源地回执收集报送

请各学院通知2023级新生入学后将拍照保存的贷款回执验证码用A4纸打印,并在右上角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学号、学费、贷款金额,学院按本科生与研究生分类整理审核完毕后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分校区进行报送。其他年级学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无需再提交回执验证码。

三、其他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收集报送

部分贷款机构要求回执材料需学校签字、盖章,由学生本人上传至贷款机构系统或邮寄回贷款机构。请学院统一收取有盖章需求的学生回执材料,按本科生与研究生分类整理审核完毕后并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分校区进行报送。

四、回执报送时间与地点

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材料,请于9月份每周三上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校将统一为学生进行贷款回执录入或盖章。各学院报送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

校区

具体地点

96日上午

913日上午

920日上午

927日上午

五四路校区

本科生材料报送:

学工部办公室(多功能馆西侧201

研究生材料报送:

研工部研究生事务管理科(逸夫楼210

裕华路校区

一站式学生社区

4号公寓西侧)

七一路校区

一站式学生社区

(知味园3楼)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按时交贷款受理证明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贷款资格。

(二)对已经提交并录入回执因特殊原因未实际报到的新生,学院要及时与学生联系并再次确认,对在入学后又办理退学的新生,请学院最晚于1110日前汇总本科生和研究生信息,分别报送至学工部、研工部。

(三)贷款发放时间大致为11月中下旬-12月底,分批次下发。学费部分会经由学生合同约定的账户自动划付至学校账户,剩余部分留在学生合同约定的账户中。学校在收到学费之后会核对学生是否缴纳学费等信息,经核对后,为学生办理学费抵扣或退费。

六、工作要求

学校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银行对学生贷款信息的审核、确认和放款,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通知到每位贷款学生,确保办理贷款学生回执按时上交并进行回执校验码录入。

 

联系人:学工部梁世如 5077335

研工部马潇颖 507968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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