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是以国家中心城市“广州”命名的综合性大学,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学校紧紧抓住国家推进“双一流”建设、广东省和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机遇,坚持面向国际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主动对接广州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和开放,按照内涵建设、创新引领、特色发展、开放办学的发展理念,聚焦新工科、新师范、新文科建设,积极探索新医科发展,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设有27个学院。拥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进入ESI全球前1%。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事业编制实验员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等见附件1《广州大学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资格条件表》。
除附件1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四)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本次招聘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证、学位证(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
为确保应聘人员拟录用后能如期到岗工作,凡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四)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2021年4月19日9:00至2021年4月21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系统(http://202.192.18.209:8082)进行网上报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并按要求填报。
(三)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所有应聘人员需在2021年4月21日16:00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报名系统按下“报名确认健”),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所有硕士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至2021年4月23日16:00。
五、招聘考试
(一)第一环节:笔试
所有硕士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下午14:00-16:00,具体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第二环节:资格复核
硕士应聘人员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核名单;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参加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声明放弃资格、缺席资格复核或者复核不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岗位其他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人员。资格复核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将与笔试成绩一起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资格复核通过者,当天参加下一环节。
(三)第三环节:岗位实操测试
通过资格复核的实验岗应聘人员须参加岗位实操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实操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第四环节:面试
通过岗位实操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职业能力、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硕士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实操成绩×20%+面试成绩×50% ;博士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聘用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岗位实操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若岗位实操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内容、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执行。广州大学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所有应聘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得出体检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配合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工作的,或公示结束后60日内,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正式报到入职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须将户口迁入广州,若暂时无法办理,须签署《暂不办理户口迁入承诺书》。
十、递补
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者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符合聘用资格的人选。递补人数不得超过所招岗位人数。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大学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穗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37.3℃)后入校参加考试;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应聘者及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二、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网站同步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生名单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开公布。最终聘用结果同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07、39366251。
(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
广州大学
2021年4月1日
附件1:1、《广州大学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资格条件表》.xls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xls
原文网址:http://www.gzhu.edu.cn/info/1055/71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