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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研究生成绩变更表》及填表说明

发布日期:2020-11-24    作者:     来源:     点击:

1、《河北大学研究生成绩变更表》适用于河北大学校内研究生课程考核中因考试成绩核算错误的变更,以及补考、重修、缓考成绩的补录。此表需由任课教师下载填写,严禁他人代办
2、成绩变更手续一般应在课程结课后第二个学期开学前三周内办理。超出办理时限不予受理。

   办理时需注意以下要求:
(1)开课单位意见签字(公章)部分由课程开课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手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成绩变更时需由研究生培养科核查考试材料,需任课教师提供。
(3)平时成绩以及以作业、课下论文形式结课的成绩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4)此表格需任课教师亲自办理,严禁涂改,一生一表。
3、《河北大学研究生成绩变更表》中需要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应先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其真实性并给出审查意见,再由研究生学院复查,成绩变更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在变更过程中弄虚作假。

研究生成绩变更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