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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参评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性评估办法》《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要求,我校2020-2025年共有49个学位授权点须参加国家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名单见附件1)。

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评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20-2024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25年为抽评阶段,根据评估工作安排,请各参评学位授权点撰写2020年度《学位授权点年度质量建设报告》,一个学位授权点一个报告, 撰写要求可参考《学术/专业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请相关学位授权点于3月14日前将《学位授权点年度质量建设报告》电子版报送hdyjsy@hbu.edu.cn邮箱。

按照评估要求,《学位授权点年度质量建设报告》是教育行政部门抽评时的重要依据之一,自2022年-2024年,每年3月份前,各参评学位点需撰写上一年度《学位授权点年度质量建设报告》。

请各参评学位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由主要领导牵头,认真总结本学位点上一年度建设情况,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学位授权点年度质量建设报告》的撰写工作,确保其内容突出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

联系人:仝广顺,  联系电话:5071132

 

附件:1. 《河北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点名单》

2.《学位授权点合格性评估办法》

3. 学术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4. 专业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附件4: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价要素.pdf

附件3:学术学位授权点评价要素.pdf

附件2: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