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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代码:10075)

(本简章所涉及的计划数、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2021年河北大学骨干计划招收2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专业

1.报考条件

(1)符合“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生源在以下地区之一:

① 生源地在广西、西藏、宁夏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② 生源地在贵州、云南、陕西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考生须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后,方可确认报考资格。

2.招生专业

在我校已公布的《2021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具体请参照“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下载)后,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审核盖章。持已盖章的《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

3.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日前向学校提交已盖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复印件(注:原件复试时上交),未提交者,将不予准考。

4.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春季进行,具体复试办法,请考生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通知。

五、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上一个教育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4.签订协议。被录取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附件下载)。

六、学制及学费

请参照“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就业管理

1.就业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派遣

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八、其他

1.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单位进行培养。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需转入我校。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 071002

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

附件1: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