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是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控的重要举措,是各培养单位系统总结研究生教育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展示教育成果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学校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河北省学位办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动编制2019-2020学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下称“质量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质量报告。研究生质量报告的完成质量,将视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撰写的基本要求
质量报告应充分体现全面性、准确性,用客观数据、具体事例反映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的状况,阐明本单位出台的规章制度、具体举措,突出自身亮点和特色,做到文字表述准确简洁、数据材料准确、图表直观、图片展示规范。撰写提纲与撰写规范见附件1“《河北大学XX学院(中心)2019-2020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专业规范及模板”。报告中涉及数据时间区间为2019年9月1日至 2020年8月31日。报告撰写应简明扼要,字数一般控制在4000-5000字之间,撰写规范见附件2。
三、撰写分工及报送时间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2019-2020年度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和报送工作,并将纸质文本(签字、盖章)、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科。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编写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
3.国际处、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来华留学研究生教育部分的撰写工作。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整理编写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
联系人:杨涛 电话:5079487
邮箱:yjszyxw@126.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3日
关于部署《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