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2021学年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工作,方便在校生顺利完成缴费事宜,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对象
学校当前各类在校生。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暂缓缴纳2020-2021学年学费、住宿费,待9月份开学审核结果后根据通知办理。
二、交费方式
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完成交费,登陆进入平台系统后,选择相应收费项目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交费时间
学费缴纳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2020年8月28日;
住宿费缴纳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2020年8月28日。
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及选课等事项,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 单位 | 收费 标准 | 收费对象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本科生文史类六个专业学费(2017及以前年级) | 元/生、年 | 45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本科生其他普通专业学费(2017及以前年级) | 元/生、年 | 5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本科生文科类专业学费(2018级始) | 元/生、年 | 506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8)93号 |
本科生理科类专业学费(2018级始) | 元/生、年 | 539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8)93号 |
本科生医学类专业学费(2018级始) | 元/生、年 | 572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8)93号 |
本科生艺术类专业学费 | 元/生、年 | 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8)93号 |
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学费 | 元/生、年 | 1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7)187号 |
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本科生学费 | 元/生、年 | 2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7)188号 |
独立学院(工商学院)学费 | 元/生、年 | 10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博士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10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4)1号 |
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4)1号 |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7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 元/生、年 | 1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 | 元/生、年 | 165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 元/生、年 | 12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 | 元/生、年 | 11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工程硕士 | 元/生、年 | 10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 | 元/生、年 | 7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金融硕士、艺术硕士、会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 | 元/生、年 | 16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非全日制翻译硕士、图书情报硕士 | 元/生、年 | 13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注: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学类、工学类、和外国语文学类。
(二)住宿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宿舍人数 |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
校本部学生公寓住宿费 | 元/生、年 | 500 | 学生 | 8人间 | 冀价行费字 (2003)16号、(2003)72号、(2005)13号、(2005)67号、(2007)19号、(2008)6号、(2011)1号、(2013)3号、(2014)20号、(2008)5号、(2016)159号、(2002)57号、(2017)57号 |
600 | 学生 | 竹园8人间 |
800 | 学生 | 6人间 |
1200 | 学生 | 4人间 |
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 | 元/生、年 | 800 | 学生 | 6人间 |
1000 | 学生 | 信佳公寓6人间 |
1200 | 学生 | 4人间 |
医学部学生公寓住宿费 | 元/生、年 | 800 | 学生 | 6人间 |
注:学校规定对已全额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且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时间不足1月的学生退半年住宿费。为简便手续,对符合住宿退费的在校生,不再办理退费,住宿费退费金额在2020-2021学年应交住宿费中予以扣减。
五、助学贷款汇款账户信息
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按以下账户信息办理汇款:
(一)本科生、研究生
户 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264039993(只限助学贷款汇款使用,非助学贷款学生不得使用此账户转账交费)
行 号:102134009555
(二)工商学院学生
户 名: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300015026(只限助学贷款汇款使用,非助学贷款学生不得使用此账户转账交费)
行 号:102134009555
提示:为及时、准确进行汇款确认及结算,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专业。
六、其他事宜
(一)教务处、研究生院将依据缴费信息开展学籍注册等工作,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费。
(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审核情况,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李跃男,联系电话0312-5079676。
(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开学后及时持相关汇款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款项结算(本科生、研究生请到主楼收费管理科1130室,电话5079497;工商学院学生请到新校区财务科B1-110室,电话5073022)。
(四)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财务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医学部 工商学院 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0日
附件: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