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说明:
1.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计划”三类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指标专用、单独录取。
3.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4.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均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列入普通计划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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