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河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河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雄厚,建有一批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学校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国家杰青“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燕赵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优秀导师队伍2支教师团队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设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十二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2026河北大学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4000人左右,各专业所列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不限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拟招收“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1人,限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专项计划的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一、考试形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包括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联合命题科目

二、研究生的类型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限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可自主选择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达成双向意向后就业。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应与用人单位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简写),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6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69月1日,下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电话和我校联系开展后续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学、护理硕士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 (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 相关专业,招生对象为: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

其中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0207)专业,医学影像技术学专业考生入学后只能选择攻读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0207)专业中的医学影像技术或核医学研究方向康复治疗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代码100215)专业。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相关专业,招生对象为: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精神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且同时符合国家卫健委执业医师资格申报和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其中儿科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专业,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专业、精神医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

4.中医内科学(代码105701)、中医妇科学(代码105704)、针灸推拿学(代码105707)招生对象为:中医学类各专业,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中药专业学位硕士(代码105600)招生对象为:中药学类、药学类专业,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中药学学术学位硕士(代码100800)招生对象为:中药学类、药学类专业,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录取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后中途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内)的考生,均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

6.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1100)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

7.护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400)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编号必须填报完整,包括所有文字、括号、数字等,不应只填报数字。

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可参见《河北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我校与美国新奥尔良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健康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学制3年,采用“2+1”双学位培养模式,即前两年在河北大学培养,最后一年在美国新奥尔良大学就读,达到双方对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及论文要求,经考核合格,学生可同时获得河北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新奥尔良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也可以选择在河北大学继续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习,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河北大学继续学习,达到毕业要求后,学生可获得河北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为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合作举办。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均采用3+0培养模式,研究生入学后分别取得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学籍。学生无需出国,修够学分、满足河北大学研究生毕业条件,可获得河北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满足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分别获得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详细请查阅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主页。

五、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具体要求可参见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2510月—20267月)要确保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准确有效;“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6.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报考点选择无特殊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六、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512月20日至21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需要使用计算器。其他相关要求可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或参照准考证中的说明。

3.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和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3个门类学术学位,及应用心理、博物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中医等8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等5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5.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

6.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

1.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我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以面试为主。具体内容可见各招生学院(中心、系)复试前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招生政策、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具体内容可见我校复试前公布的《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计划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数的65%。我校将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按照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和其他类学科专业分别单独排序的方式,确定复试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

、学制和学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 6 年。

2.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类)收费标准如下: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收费专业

收费标准

(元/生、年)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各专业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各专业

7000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18000

教育硕士

10000

金融硕士

农村发展硕士

法律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

戏剧与影视硕士(艺术学院)

设计硕士(艺术学院)

16000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艺术学学术硕士

设计硕士

65000

护理学院

护理学04健康管理方向

48000

十、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获奖学生每生每年2万元;学校设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奖励金额6000元,三等奖奖励金额4000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非全日制学生、定向学生(不包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十一、校区和住宿

我校办学地点在河北省保定市,包括五四路校区、七一路校区和裕华路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需住宿,可于报到后在相关学院登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视情况协调解决。

十二、其他

河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不出售参考书。

本招生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河北省相关文件为准,招生章程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大学!


学校名称: 河北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 10075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071002  

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电子邮箱:hbdxyzb@hb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312-5079650








附:河北大学各招生学院(中心、系)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方式

001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0312-5073618

002

经济学院

0312-5073630

003

法学院

0312-5079340

004

教育学院

0312-5079336

005

文学院

0312-5079302

006

历史学院

0312-5077311

007

宋史研究中心

0312-5079415

008

新闻传播学院

0312-5079308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12-5079027

010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0312-5022380

011

外国语学院

0312-5073267

012

管理学院

0312-5977049

013

艺术学院

0312-5073060

014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312-5079660

01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312-5977069

016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0312-5079422

017

生命科学学院

0312-5079365

018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312-5079656

019

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

0312-5073075

020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0312-5999273

021

建筑工程学院

0312-5079375

022

基础医学院

0312-5078523

023

临床医学院

0312-5981632

024

中医学院

0312-5075644

025

护理学院

0312-5075651

026

公共卫生学院

0312-5078520

027

药学院

0312-5073176

028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0312-5073393

029

生态环境系

0312-5073542

030

第六临床医学院

0312-755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