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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25-11-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博士招生文件和《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39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组织机构

硕博连读是学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一部分,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全校硕博连读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审核各招生学院(中心、系)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统一监督检查各招生学院(中心、系)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招生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各招生学院(中心、系)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招考相关工作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硕博连读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情况。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方位监督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生范围

我校在读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定向类型的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经定向单位批准同意。

、招生计划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2026年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1《2026年接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各招生专业的实际接收数会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二)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

(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六)符合接收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

硕博连读考生外语语种需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试的语种一致。其中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史历史学院、艺术学的博士专业接收英语日语两个语种,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招生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与本人所学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生学院(中心、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小语种成绩证明等,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国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见附件3)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招生学院可提出具体要求);

8.《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

9.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学科审查

招生学院(中心、系)以学科为单位组成不少于5人的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主页上发布。

学院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招生学院(中心、系)在教育部、河北省及学校相关工作规范框架下组织开展,具体形式、时间等相关安排请关注招生学院(中心、系)单位网站。

1.考核环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突出对专业能力和学术涵养、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的考察。

2.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考核方式,考核成绩实施百分制。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命题工作的管理参照《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4〕28号)执行。

3.招生学院(中心、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各专业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构成。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有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录取公示

1.各招生学院(中心、系)于本院官网公布考核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接收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申请-考核制”考生一并发放。

3.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待发布的《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要求登录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不需支付考试费。

4.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工作安排

202512月4日前,各招生学院(中心、系)发布**学院中心、系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2025年12月14日前,各招生学院(中心、系)完成考核,提交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定向生的定向单位同意报考函)报研究生院。

七、特别提示

硕士研究生在确定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在次年9月正式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籍后,实施博士研究生学制,按照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不再进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不做硕士毕业论文,不参加硕士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学费与相同专业“申请-考核制”学生一致。

在培养过程中经学院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或未通过中期考核被淘汰者,如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研究生院负责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八、奖学金

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一年级博士研究生设“求是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求是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20%,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3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50%,奖励金额5000元。具体内容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s://yjsy.hbu.edu.cn/info/1092/3769.htm。

九、违规处理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硕博连读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接收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二)考生应诚信应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考核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核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须签订《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学校代码:10075

邮政编码:071002

研招办电话:0312-5079489

邮箱:hbdxyzb@hb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312-5079650

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