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报人事处同意,决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科科员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应符合《河北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22〕52号)的有关规定。
二、任职资格
(一)河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量管理人员,具有干部身份,且为中共正式党员。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专职学生工作经历。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意愿报送
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审核后,于1月12日(周一)18:00前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hbuygb@126.com。
报送地点:教学主楼427室
联系人:刘冲 联系电话:5079491
附件:《报名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