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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河北大学(10075)网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8    作者:     来源:     点击:

依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网上报名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河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对于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等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两个时间段的报名信息均有效,无需重复填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公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需重新填报,须先在报名系统对已报名信息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提交核验材料。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26年10月—2027年7月)要确保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准确有效;“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如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使用新的身份信息报名。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再次核实本人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进行修改。仍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报考点选择无特殊要求。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在研招网首页及统考网上报名平台均设有申请入口)在线提交资格申请,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报考该计划。

9.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河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考生须在考前及时查看我校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

3.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政策、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075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电话:0312-5079489

电子邮箱:hbdxyzb@h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