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4〕12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组织我校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面向研究生教育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进一步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有力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和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各研究生教学单位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推荐工作。
三、申报条件
1. 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单独申报。
6.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相关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9.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与思想政治专业相关的学科;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着“一人·一课,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往年已结项验收的研究生教学工程项目(含研究生示范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以及仍在建设中的省级教学工程项目(含研究生示范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和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课程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3)每位老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择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研究生示范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等项目中的一种进行申报。
四、名额分配
河北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为13项,建设周期为1年。
五、推荐指标
每个研究生教学单位限推荐1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学校经过评选确定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从中择优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
特别说明:申报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任课教师与开课单位为非同一单位的,需经开课单位审批后方可申报;课程立项后的管理权和绩效归属于开课单位。
六、推荐程序及原则
推荐评审按照个人(或团队)申报、教学单位初评、学校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和环节。评审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形,将取消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七、材料提交
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填写《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和《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申报书第十一项和第十二项无需盖章),纸质材料各1份经所在开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2日(星期一)17:00前报送至五四路校区南院主教学楼406室。电子版申报书(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主持人”)和汇总表(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申报汇总表”)材料发送至邮箱 yjspyk@hb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邓泽超 安艳芬 联系电话:0312-5079490
附件:
1. 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2. 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8月19日